:::
重要 趙振國 - 校長 | 2021-06-07 | 點閱數: 1177
image

【教育部新聞稿】

全國各級學校因應疫情 延長停止到校上課至學期結束

發佈單位:綜合規劃司 聯絡人:林雅幸 電話:(02)7736-5625 電子信箱: yslin@mail.moe.gov.tw

        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全國實施疫情警戒第三級時間延長,為降 低群聚感染之風險,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教育部考量學期完整性, 於本( 7 )日宣布,全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 109 學年度第 2 學期停止到校 (園)上課之期間,延長至 110 年 7 月 2 日止 (高中以下學校休業式),學生改 採居家線上學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補習班等各類教育機構亦請所有學 生停止前往,留在家中學習;學校實施線上教學方式、教職員工出勤管理及教 師授課形式、家長服務措施,請依先前已實施方式辦理。

一、 110 學年度大學指定科目考試,延期辦理:

110 學年度大學指定科目考試將延期至 7 月 28 日(三)至 7 月 30 日(五)辦 理,原訂 111 學科能力測驗試辦考試(適用於 108 課綱)則取消,改由大 考中心另提供紙本練習卷。為確保考生與試務人員健康安全, 110 學年度指 定科目考試將以調降每間試場人數至 20 人、確保考生間距達 1.5 公尺以上、 試務人員優先施打疫苗等,採最高防疫規格進行試務規劃。

二、高中以下學校實施學業成績評量之原則:

(一)請各校採從寬認定原則,以彈性、多元方式進行學生學業成績評量。 學校原規劃之評量方式有實施困難時,學校應依既有校內行政程序, 召開相關會議(例如各學科「教學研究會」或學校「課程發展委員 會」)討論,審酌調整定期評量之次數或改採其他多元評量方式,並 得視需要調整學期成績計算方式之日常及各次定期評量占分比率; 調整後,於同一年級、同一科目之所有學生,應具有一致性。

(二)另針對高中階段,依據「大學招生委員會聯合會大學繁星推薦入學 招生規定」及簡章規定,各高中辦理「繁星推薦」作業,應成立 2 「推薦委員會」,自訂合宜之推薦機制與原則(包括成績採計及計算 方式等);因此,學校如調整評量方式或學期成績計算方式之日常及 各次定期評量占分比率,應確保所有學生一致,並於將來提經學校 「推薦委員會」審議確認,不影響學生參與繁星推薦之權益。

三、高中以下學校辦理招生及新生報到作業之因應措施:

為落實防疫,避免不必要之移動及集會,請各校、各入學委員會及各該主 管機關彈性改採線上、傳真、郵寄或電話等通訊方式辦理招生作業(例如 報名、撕榜)及新生報到作業,避免學生、家長親自到場辦理,並妥善留 存相關通訊資料以供事後查驗,如有特殊需求,經主管機關同意在疫情許 可下得彈性辦理。

        教育部已於 110 年 5 月 24 日與 5 月 31 日通函全國各級學校,為持續落實 防疫工作,請各級學校及公私立幼兒園實體畢業典禮配合停辦,如需辦理,採 線上轉播方式辦理,避免不必要之移動、活動或集會。

        疫情期間教育部將視需要滾動修正相關規定,請各級學校皆以最新通報規 定為準,落實防疫,確實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及學習權益。

相關問題諮詢電話:

大學指定科目考試相關問題:(02)7736-5874

高等教育司:(02)7736-5880

技術及職業教育司:(02)7736-5406

終身教育司:(02)7736-5669

資訊及科技教育司 :(02)7712-9038

國民及學前教育署:(02)7736-7431 (學前)、(02)7736-7416 (國中小)、 (04)3706-1230 (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