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可利用五大通報管道: (一)周圍的師長朋友(導師、家長、好同學或好朋友)。 (二)學校申訴電話或投訴信箱。 (三)本縣防制校園霸凌專線 03-8462108 或投訴信箱。 (四)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 1953 。 (五)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