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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樂合共同使用帳號 - 人事 | 2017-05-10 | 點閱數: 855

一、  依據屏東縣政府10654日屏府教學字第10614524200號函辦理。 

二、  該縣枋寮國小(枋寮鄉)、高士國小(牡丹鄉)及大平國小(恆春鎮)等三校目前有商借一般地區教師之需求,貴校教師如有意願且符合「一般地區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優良教師商借至偏遠離島地區學校服務實施要點」商借條件(資格由各校自行審查),請洽屏東縣提出申請,聯絡人:李振康,電話08-73204153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