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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趙振國 - 校長 | 2020-08-31 | 點閱數: 577

為在疫情期間維護師生健康及學生受教權益,教育部近日邀集防疫專家學者召開「109 學年度校園防疫工作諮詢會議」,研訂「109 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注意事項」,並報請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同意,以供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109 學年度開學防疫工作準備。

教育部表示,為強化學校各項防疫措施,利於校園落實執行,爰依據「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公眾集會」、「大眾運輸」等原則,規劃針對防疫相關工作項目執行注意事項,以使學校辦理校園防疫有所依循,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考量新學年開始前暑假期間較長且有新生進入校園,各級學校需持續落實健康監測機制,自開學 2 週內,學生進入學校需量測體溫,並請家長及教師主動關心學生健康狀況。開學 2 週後,校園健康監測機制由學校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各該主管機關或學校所在地之縣市政府相關規定,經學校召開防疫小組會議討論後決定。

二、依據「COVID-19(武漢肺炎)」因應指引「社交距離注意事項」,幼兒園到高中屬特定人員上課,需注意通風良好,儘可能維持社交距離,不硬性配戴口罩。

三、班級應以固定人員執行配膳(打菜)作業,落實正確手部清潔、量測體溫、戴口罩等防護,配膳過程不說話、不嬉戲等措施。

四、教室及學習場域環境保持室內通風良好及定期消毒,室內使用冷氣或中央空調搭配於教室對角處各開啟一扇窗,每扇至少開啟 15 公分,保持通風,相關事項依據教育部 109 年 5 月 25 日「教室及各學習場域環境通風及定期消毒注意事項」辦理。

五、學校實施室內外體育課程教學,應保持防疫足夠之社交距離,做好防疫措施,不硬性配戴口罩。針對容易肢體接觸或團隊性運動項目課程,授課教師須調整課程目標、教學內容與評量方式,以符合足夠的社交距離,維護師生安全。

六、搭乘學生交通車時應配戴口罩,學生交通車(含租賃) 分別於發車前、收班後,應以學生接觸較頻繁之車內座椅、扶手、拉環等處實施消毒作業。

七、密閉空間集會如無法維持社交距離時皆需戴口罩,學校辦理大型集會活動應完備落實各項防疫規範,不受人數限制。

八、因應疫情並維護學校師生健康安全,校園室外場地對外提供使用,須符合實名制;校園室內空間,使用單位應檢具防疫計畫書,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加強防疫措施,經學校評估確有需要,學校得依相關規定對外提供。

九、學校教職員工生不論平日或假日出國,均應明確填報並經核准,以利機關進行後續人員健康管理及人力管控,返國後須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實施居家檢疫 14 天後,始得返校上課(班)。

十、因目前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仍維持一級開設,學校教職員工生倘有發燒、咳嗽、呼吸急促等呼吸道症狀,或有腹瀉、失去嗅、味覺等相關症狀,應在家休息避免外出或立即就醫診治,避免到校上課上班,學校將不列入出缺席紀錄。

十一、校園停課,維持依據 109 年 2 月 19 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核定「校園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停課標準」辦理,後續若有需要,再視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之指示做適當之調整。

教育部呼籲,防疫最基本且最重要的措施仍是:落實勤洗手、呼吸道衛生與咳嗽禮節及生病在家休息,請學校及家長共同為校園的師生健康安全把關。

詳細內容請參考以下網址:

https://www.edu.tw/News_Content.aspx?n=9E7AC85F1954DDA8&s=79B4A3FD29C8630F